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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积极性,引导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推动教师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培养德才兼备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根据2020年9月17日第十七次校务会及2021年10月28日第二十次校务会相关决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评优纳入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获奖名额指标

(一)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面向所有二级学院进行评选。

(二)创新创业教育优秀个人,评选范围包括全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师、创业培训和实训课教师、创新创业项目指导教师、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创客空间指导教师、创新创业导师及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干。

(三)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不超过10个,创新创业教育优秀个人原则上不超过该学年承担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指导的教师总数的10%。

二、评选方式和程序

(一)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采取二级学院申报方式。创新创业教育优秀个人采取二级教学单位推荐、教师自荐方式申报。

(二)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负责审核相关资质和业绩,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进行集中评审,全面考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执行情况及教师师德师风等情况,综合得出评优结果。

(三)评优结果报学校审核通过。

三、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评选要求

(一)评选条件

1、纳入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创新创业成为管理者的理性认知和师生的行动自觉。

2、健全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单位党政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组织机构健全,二级学院设有创新创业教育专干,学生班级设有创新创业教育委员,工作正常开展。

3、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建设专创融合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素质拓展课、慕课、视频公开课和社会实践课程建设;打造创新创业教育“金课”。积极组织学生选修学校开设的创业培训和实训等课程。组织编写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材,建立相关案例库。

4、深化创新创业教法改革。积极在教学中增加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和小班化教学,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学生批判思维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依托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创客空间,面向全校推动优质资源开放共享。推进科创融合,促进师生共创。

5、强化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学生积极踊跃参加项目申报,努力达到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一项创新创业项目训练,国家级、省级项目立项比例高。指导学生在创新研究基础上申报创业项目,创业项目立项比例高。重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督促有力,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通过率高。推进成果展示与特色示范,做好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

6、推进学科竞赛组织开展。学科竞赛与单位学科发展、专业建设联系紧密。积极承担相应学科竞赛的组织或承办工作,制度完善,流程规范,措施得力。努力达到让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一项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比赛,学生受益面大,成绩优秀。广泛发动,组织师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覆盖面大,指导到位,效果显著。

7、完善创新创业实践指导。积极引进校外资源,建设政产学研协同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寒假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和征文比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校企行”、“创响中国”我校站暨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等活动,努力达到让每个在校学生至少参加一项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活动。做好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工作,推行实施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档案。

8、推进创新创业帮扶服务。指导条件成熟的学生组建或参与组建公司或创业工作室等多种方式进行创业实践。积极组织学生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国内、国际研习,做好指导和服务。

9、建设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有创新创业指导教师、课程教师和创业导师队伍,结构合理,满足教学要求,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效果好。积极参与学校创新创业专家导师库建设,推荐校外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学校创新创业导师。组织教师参加相关创新创业教育培训。

10、凝练创新创业教育特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融合科学研究,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有特色,相关工作在校内处于先进,具有示范作用,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二)申报材料

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对照《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评选认定标准》(见附件1),填写《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2),及做好本单位2020年上半年及2020-2021学年(2020年1月11日-2021年8月29日)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总结,要求内容翔实,突出主要工作业绩,提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建议,并对2021-2022学年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计划。

四、创新创业教育优秀个人评选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须为从事相关创新创业教育2年以上的本校在职教师,创新创业导师须为学校创新创业导师专家库入库导师。

2、热爱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能主动落实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各项工作要求。

3、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业务精熟,高质量完成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创新,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面成效突出,成绩优秀。

4、师德考核合格,无教学事故或受到其他行政处分。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师、创业培训和实训教师:该学年至少承担1门学校认定的创新创业教育或创业培训、实训课程,并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同行、督导和学生评价高。注重将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注重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构建开放、互动、灵活多样、学生感兴趣的课堂,教学效果好,选课人数多。编写并出版相应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并在课程教学中使用,效果好,使用率高,学生满意度高。积极进行相关课程教学教改项目研究,取得相应的教学成果。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教育视频公开课、微慕课和精品课程建设,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获得上级和社会各界认可。

2、创新创业项目指导教师(包括二级学院负责项目管理的教师)。指导教师,注重学生项目团队建设,项目指导工作细致规范,进度合理;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工作任务,近四个学年指导项目总数不少于5项,指导的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合格率高,结题时至少有1项获得优秀。项目管理教师,积极组织学生申报项目,力争全覆盖;学院项目经费管理到位,督促学生科学、合理和高效使用经费;及时了解学生项目运作的过程和现状,并帮助学生解决相关问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合格率及优秀率高。

3、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包括二级学院学科竞赛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积极做好参赛学生培训,指导学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提高实践能力,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成绩。竞赛项目负责人,做好学科竞赛组织和服务工作,积极组织和发动学生报名参赛和参加培训,覆盖面大、受益面广,各项统计数据工作按时按量无延误,学院承办竞赛成绩有突破。所负责的学科竞赛项目组织与实施有序,培训量大面广,参与学生多,学生受益率高,经费管理和使用合理高效,比赛成果作品入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厅比例高,所负责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成绩。

4、创客空间指导教师:创客空间建设进展情况好,为创新创业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利用相关实验室开发开设相关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开发开设了相应的培训、实验和开展相应的创客活动等,学生参与率高;推动优质资源开放共享,覆盖多个学院和专业学生,受益人数多;推进协同育人,与企业联合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效果好。依托创客空间,为学生提供把奇思妙想转化为现实产品的指导和服务,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比赛,指导的项目获得专利,或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奖,或进行了相应的成果转化,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5、创新创业导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和导师培训,参加各种形式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在校讲授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课程、开设相关讲座,积极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主讲教师、创新创业大赛和项目路演评委。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每年不少于2个,连续两年以上,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实习或实践条件和机会,带项目育人才,积极推进师生共创,带领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和科研成果转化,成效显著并取得突出业绩。所有工作或活动有记录、有成绩、有评价。

6、创新创业教育专干。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培训、实践和项目申报等,热情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会议、培训和学习,相关工作执行得力,落实到位。注重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委员队伍建设,积极对创新创业学生骨干进行指导,集中指导每年不少于4次。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计划,有制度,有落实,有记录。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努力解决大学生创新创业学习和实践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广受师生好评。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寒假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和征文比赛、“校企行”专项活动、“创响中国”我校站暨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新生创新创业“苗圃行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国际国内研习营等活动,参加人数多、比例高。策划组织开展本院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特色突出,效果好,影响大。

(三)申报材料

1、填写《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优秀个人申报(推荐)表》(见附件3),《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优秀个人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本表只需报送电子版)。

2、根据从事的岗位和取得的成绩,对照评选条件,撰写创新创业教育事迹案例材料(5000字以内)。

3、本次评选相关业绩计算时间为2020年上半年及2020-2021学年(2020年1月11日-2021年8月29日)。

五、报送事宜

(一)报送时间:申报材料报送截止于2021年12月2日下午下班前。

(二)报送地点:办公楼104。邮箱:1462402831@qq.com。联系人:余阳。

科教部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