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系统    新闻投稿    
口腔通知
热点新闻
2024-03-0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院卓越服务有...
当前位置: 首页 >> 口腔通知 >> 正文

关于征集2021年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及开展教学学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响应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开展“以学为中心”的教学,促进教师追求专业化、高水平的教学,引领教与学的变革,促进教与学的交流,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成效。学院将启动2021年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征集和教学学术研究项目的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1年项目申报

(一)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立项宗旨:鼓励教师开发并实施优质的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围绕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鼓励教师关注教育本质、研究教育规律,探索并形成可推广、有价值的教育教学成果,并通过主讲教学专题报告、组织教学沙龙、开设教学工作坊等形式分享,帮助其他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升教学能力。

2.选题范围:本次征集培训项目分教学设计与组织类、教师素质提升类,面向全校教师征集。

(1)教学设计与组织类项目包含但不限于:①课程思政的设计与实施;②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③促进学习的评价设计;④教学课件制作与美化;⑤混合式教学设计;⑥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手段使用与提升;⑦慕课(MOOC)的设计与制作;⑧人工智能(AI)与教育的融合与创新。

(2)教师素质提升类项目包含但不限于:①高校教师职业礼仪;②如何达到有效沟通;③教师的团队胜任力;④新时期的师德素养;⑤科学发声与嗓音保护;⑥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⑦情绪管理技术;⑧高校教师职业心理素养。

3.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并有浓厚的兴趣,鼓励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对教学有深刻的见解的高水平教授申报。

4.立项方式: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校园网公示立项结果。

5.项目结题:

(1)结题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结题;

(2)结题要求:①参加由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开题研讨活动;②项目中期交流时,需提供较为成熟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③项目结题时要求已经实施一次以上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获益教师不低于30人,并根据研究与实施的情况提供结题报告。

6.项目经费: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经费10000元/项,首批下拨经费的40%,中期检查合格的下拨剩余经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参照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管理办法。

7.材料提交:申请教师请填写《我校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需保证申报内容的客观性、可推广和可操作性。

(二)教学学术研究项目

1.立项宗旨:鼓励教师进行教学学术研究。即按照科学研究的实施路径,以发现问题梳理研究现状进行研究和分析学术成果发表”为基本的研究过程,以成就学生的学习为最终目的,拟定研究目标,开展教学实践,收集研究数据,总结并提升实践经验,发表和传播教学学术成果,将学理知识和学科知识紧密结合,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改善教学效果。

2.申报条件:承担本科生课程的专任教师。

3.立项方式: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校园网公示立项结果。

4.项目结题:

(1)结题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结题;

(2)结题要求:①参加由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开题研讨活动;②参加由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中期交流活动;③项目结题时,围绕研究目标重点陈述该项目的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改进的证据,撰写和提交结题报告,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以确定是否达到结题要求;④研究成果需在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校内外教师发展相关活动上分享。

5.项目经费: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基础经费10000元/项,首批下拨经费的40%,中期检查合格的下拨剩余经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参照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管理办法。

6.材料提交:申请教师填写《我校教学学术研究项目申报表》,需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二、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和教学学术研究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和附上相关研究成果,并将结题材料提交至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统一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集中答辩。

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终审。项目结项应具备以下条件:①项目主持人按项目申报计划完成了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②项目取得了预期的成果,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预期成果相符;③经费开支合理合规。项目到期未结题的,经所在二级单位批准可延期一年结项,延期后仍未通过结题的,撤销立项资格。

三、其他事宜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11117前将申请教师填写的《我校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我校教学学术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108879202@qq.com,联系人:李思敏。

科教部

2021年10月27日